根据《关于学习贯彻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》的通知》(阜幼专纪[2024]7号)文件精神,学前教育学院党总支于11月13日下午召开总支扩大会议开展专题学习。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张凌艳主持,纪检委员随可可带领大家对具体内容逐条进行了学习。
 
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》是立足于适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新要求,着眼于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人事纪律、工作纪律、廉洁从业纪律、财经纪律、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七个方面的行为给予处分,并根据情节轻重明确了相应的适用处分种类,体现了从严管理干部职工、加强对干部职工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的要求。 
 
下一步,学前教育学院将继续深入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》,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,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,从严要求干部职工正确处理好权力与廉洁、可为与不可为的关系,以踏石留印、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推进廉洁建设,为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廉洁保证。(图:杨梦洁,文:程诚,初审:随可可,终审:张凌艳)